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25年11月19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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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关于2025年11月19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9 09: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835 传真:0596-****832

通讯地址:**开****环保局(3631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搅拌站搬迁项目 **开发区一区 **** **省****公司 ****开发区成功大道48号,租赁场地面积108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10万立方米。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搅拌机、车辆、****实验室检验废水经“砂石分离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行期间废气主要包括筒仓落料、砂石上料、搅拌、装卸、堆放及运输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筒仓落料、砂石上料及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砂石装卸及堆放场地四周设置4米高实体围墙,并落实防尘网覆盖、仓内喷淋抑尘、出入口设置雾炮喷淋等措施;砂石原料运输车辆实施封闭遮盖,粉料原料采用专用密封罐车运输,产品搅拌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搅拌方式运输;运输、装卸及堆放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清扫、洒水、苫盖、喷淋、雾炮等综合防尘措施。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执行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漳****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5年11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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