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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金鹿山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函》(贺八文广旅函〔2025〕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已通过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金鹿山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项目,2506-451102-04-01-901452。
二、项目建设地址:**市**区南乡镇金鹿山。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金鹿山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长5.3公里、宽6米,配套停车场、休息驿站及公共厕所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围栏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概算549.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8.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61万元,预备费26.1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
六、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概算,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资金的用途等。项目开工建设前,****政府投资审批程序,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严禁“未批先建”、“边建边批”。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金鹿山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贺****改革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