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绰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围场万亩林下灵芝农光旅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公告

审批
河北-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11-1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县绰源****公司围场万亩林下灵芝农光旅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公告
2025-11-1909时42分
****环境局****分局于2025年11月19日对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9日我局对1个已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4-****571(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三楼

邮 编:06845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县绰源****公司围场万亩林下灵芝农光旅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围环评〔2025〕19号

2025.****.19

























围环评〔2025〕19号

****

关于《围场万亩林下灵芝农光旅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县绰源****公司:

所报《围场万亩林下灵芝农光旅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结合**圣泓****公司出具的关于《围场万亩林下灵芝农光旅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和技术评估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围场万亩林下灵芝农光旅一体化项目位于**省**市**县四合永镇雷字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8′7.530 、北纬41°51′56.060 。总投资5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本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林下灵芝采摘观光区450亩、****基地75亩;二期****基地2000亩,****工厂及珍稀食用菌科技研发院;三期工程****基地1万亩。本期项目主要对二期工程中食用菌科****加工厂及珍稀食用菌科技研发院项目)做环境影响评价分析,二期工程中食用菌科研与加工区建设完成后,正常预计年产破壁灵芝孢子粉2万公斤、灵芝孢子油1万公斤、灵芝孢子粉胶囊1万公斤、灵芝切片及茶产品10.8万公斤、灵芝食品6万公斤。备案信息中“一期工程中林下灵芝采摘观光区”“二期工****基地”以及“三****基地”,属于“一、农业01、林业02-1****基地****基地)-其他”以及“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光伏发电”,环评类别为“登记表”,已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备案,备案号为“202********0000041”“202********0000042”。

二、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外排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可接受,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报告表》依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反对意见。本《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噪声、废气、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对场地硬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防尘围挡,物料轻装轻卸,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治理后,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车间粉碎、干燥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厂房密闭,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厂房高于排气筒,与排气筒距离小于200m,因此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为1.75kg/h);污水处理站池顶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洁净间配置空气过滤系统,厂界H2S、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要求。

(二)落实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灵芝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县****公司做进一步处理,排放的污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县****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落实好噪声防治工作:施工和运营期采取选用产生噪声值较低的施工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厂房封闭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定期保养等措施治理后,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北、南、西三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四)落实好固废管理工作:厂内设置垃圾桶,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灵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筛选废弃物、残渣、残次品、不合格切片及废弃培养基统一收集处理后,****基地处理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纤维、MBR膜、废过滤器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污水处理的污泥经压滤后,****砖厂处理处置;污水站栅渣,****基地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落实好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分区防渗。

(六)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80t/a,氨氮:0.009t/a。

(七)环保设施完工后,应及时进行安全评估,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审批后,我分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项目落实《报告表》和上述审批意见建设完成后,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进行正式运行。

四、《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