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对****电子封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电子封装材料生产项目 | **** |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信晟工业产业园 | 乐航(天****公司 | 电子封装材料生产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信晟工业产业园,建筑面积367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信****公司现有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建设10条电子封装材料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电子封装材料3000吨。 | 1.运营期投料、灌装、粉碎、筛分等工序废气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挤出、压片、烘干、质检室等产生废气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冷却废水应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开发区****处理厂集中处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抹布、手套等沾染废物、废清洗剂瓶、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外包材料、废滤筒、废样品、废质检玻璃片、废电子元****回收部门处理;电磁除铁杂质、振动筛分杂质及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应由城市管理委定期清运。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