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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要求审查**市水北溪、赤溪、管阳溪河流管理范围界桩(牌)埋设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5年10月15日组织专家对你司编制《**市水北溪、赤溪、管阳溪河流管理范围界桩(牌)埋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函审。经评审,与会专家认为《实施方案》成果基本满足编制规程的要求,按照专家意见修编后可用于下阶段建设。近期,你司向我局提供了《实施方案》(报批稿),我局批复意见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的空间管控,保障行洪通畅,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根据**省河长制工作要求,拟2025年底前在河湖及水工程划界成果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全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开展河流管理范围桩(牌)埋设工作。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情况:
基本同意水北溪、赤溪、管阳溪河道及水利工程概况、河道管理线划定现状及必要性。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基本同意该项目的工作目标和水北溪、赤溪、管阳溪河流管理范围界桩(牌)埋设的实施范围。
四、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内容,同意按上级要求2025年底完成各流域的界桩(牌)埋设工作,并完成验收、资料归档。基本同意工程的总体布置,即按照闽水河湖〔2025〕1号文件要求和指导方案,并根据现场勘察实际确定公里桩、百米桩、加密桩。
五、工程概算
同意概算编制原则和方法,****工程部分投资42.6067万元,****工程部分投资36.5512万元,临时工程费0.9138万元,暂列金1.8276万元。
六、其他
1.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本批复意见进行编制。
2.请你司按照评审意见要求和批复的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并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工程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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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