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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传承和弘**华优秀传统文化。依据****建设厅、****文化厅《关于印发〈**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的通知》(辽住建发〔2014〕3号)文件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更新。****医院门诊楼、****医院住院楼、南街小学教学楼、南街小学食堂、****幼儿园教学楼5栋历史建筑,拟列入**区历史建筑名录。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历史建筑保护质量,****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11月26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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