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15MA527LKU6Q | 建设单位法人:张介先 |
| 张介先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 |
| ****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区 **市**区莲华镇**村东铁路 |
| 经度:116.793892 纬度: 23.58086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7 |
| 汕环**建〔2024〕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15MA527LKU6Q001R |
| 2025-03-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15MA527LKU6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德泰****公司 |
| ****0515MADBXDKL5Y | 验收监测单位:**惠****公司 |
| ****1300MA4UHC3H5Q | 竣工时间:2025-07-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4160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原项目闲置的7#车间的1-2F内设置喷塑车间、固化区,总建筑面积2300m2。新增2条自动喷生产线,2条半自动喷生产线,4个手动喷台,2条包装生产线。扩建项目年生产五金配件产能****000个/a。 | 实际建设情况:在原项目闲置的7#车间的1-2F内设置喷塑车间、固化区,总建筑面积2300m2。配套1条自动喷生产线,4个手动喷台,加工生产五金配件产能为****000个/a。 |
| 根据市场订单需求,扩建项目实际进行分期建设。暂未配套1自动喷生产线,2条半自动喷生产线,2条包装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粉:喷涂车间除了顶部设置工件移动轨道、前后设置为工件进出口以外,左右两侧以及底部进行围蔽,在左右两侧设置废气收集风口收集喷粉过程产生的废气,底部设置漏网收集撒落的粉末防止喷粉过程再次起尘。喷粉过程将各色塑粉经枪喷在工件表面。喷粉过程会产生粉尘废气与噪声,喷粉房设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的废气经过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回收,收集粉尘回用于喷粉工序。 固化:本项目固化利用原项目的烘干设施提供的热空气进行烘干,使得塑粉呈熔融态再固化与工件表面贴合,固化的温度约为180℃,时间为20-30min。固化过程会产生废气与噪声。 质检:经固化后的配件采用人工进行外观检测,合格者入库待售,不合格者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喷粉:喷涂车间除了顶部设置工件移动轨道、前后设置为工件进出口以外,左右两侧以及底部进行围蔽,在左右两侧设置废气收集风口收集喷粉过程产生的废气,底部设置漏网收集撒落的粉末防止喷粉过程再次起尘。喷粉过程将各色塑粉经枪喷在工件表面。喷粉过程会产生粉尘废气与噪声,喷粉房设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的废气经过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回收,收集粉尘回用于喷粉工序。 固化:本项目固化利用原项目的烘干设施提供的热空气进行烘干,使得塑粉呈熔融态再固化与工件表面贴合,固化的温度约为180℃,时间为20-30min。固化过程会产生废气与噪声。 质检:经固化后的配件采用人工进行外观检测,合格者入库待售,不合格者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喷涂车间配置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单层密闭正压废气收集方式,收集的含尘废气经2#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原项目排气筒外排(DA001)。烘干设施配置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封设备/空间收集方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原项目的1#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原项目排气筒外排(DA001)。 2、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等,并置于厂房内。 3、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处理、无生产废水产生。 4、固废设施依托原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共设置2套废气治理设施及1根排气筒。原项目印花-烘干车间产生的废气与本项目产生的固化废气,以及本项目经2#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喷涂废气一并经1#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外排。 2、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等,并置于厂房内。 3、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处理、无生产废水产生。 4、固废设施依托原项目。 |
| 本项目经2#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喷涂废气由经原项目排气筒(DA001)外排,改为经原项目的1#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原项目排气筒(DA001)外排,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源头控制,生活污水管网、三级化粪池均已经做好底部硬化措施,危险废物也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厂界四周设置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源头控制,生活污水管网、三级化粪池均已经做好底部硬化措施,危险废物也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厂界四周设置绿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2.15 | 0 | 0 | 0 | 0 | |
| 0 | 0 | 0.0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12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5 | 0.08 | 0 | 0 | 0.045 | 0.045 | / |
| 1 |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最严者,有机废气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2标准最严者。 | 原项目印花-烘干车间产生的废气与扩建项目(一期)产生的固化废气,以及扩建项目(一期)经2#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喷涂废气一并经1#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外排。 | 根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扩建项目(一期)工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日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最严者的要求;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VOCs二日监测结果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2标准最严者。 |
| 1 | 噪声防治处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2类区标准 | 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等,并置于厂房内。 | 验收监测期间,扩建项目(一期)南面边界紧邻邻厂,不具备监测条件,故不进行监测。扩建项目(一期)东面、北面、西面边界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源头控制,生活污水管网、三级化粪池均已经做好底部硬化措施,危险废物也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 | 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源头控制,生活污水管网、三级化粪池均已经做好底部硬化措施,危险废物也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 |
| 1 | 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油脂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布袋分类暂存在一般固废区,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喷塑工序,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油脂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布袋分类暂存在一般固废区,按一般固废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喷塑工序,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东江****公司)清运处置。 |
| 1 | 厂界四周设置绿化。 | 厂界四周设置绿化。 |
| 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固废设施依托原项目设施;食堂依托原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固废设施依托原项目设施;食堂依托原项目。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