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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年产工程机械结构件12000吨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工程机械结构件12000吨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宿****开发区;
建设内容:****在****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工程机械结构件12000吨项目,总投资额10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7760平方米,设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水性漆喷漆房、配电室等,购置焊机、喷塑生产线等设备,并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等辅助设施,目前已达到年产工程机械结构件8000吨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丁总 联系电话:137****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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