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珠海市香洲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购买责任补偿保险(平安香洲综合保障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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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员会2026年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购买责任补偿保险(****综合保障险)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1 09:30:00,更正为:2025-12-04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1 09:30:00,更正为:2025-12-04 09:30:00。标书代写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二、项目详细情况及要求/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的保险费以人民币结算。保单签订后,采购人将根据保单的实际费用进行结算,保费金额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30%。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费缴费期限内,若发生保险事故且保险费尚未缴清,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期:支付比例70%,剩余合同金额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费缴费期限内,若发生保险事故且保险费尚未缴清,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的保险费以人民币结算。在保单起保前,采购人支付保费金额的30%,保险人收到首期保费后签发保单。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费缴费期限内,若发生保险事故且保险费尚未缴清,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期:支付比例70%,剩余合同金额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费缴费期限内,若发生保险事故且保险费尚未缴清,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员会

地 址:**市**区翠景路83****中心

联系方式:0756-****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沿**路363号三楼302之一

联系方式:0756-****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莉芳

电 话:0756-****002

****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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