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能源新街一井、二井选煤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新街能源新街一井、****煤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街能源新街一井、****煤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002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 **诚正****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419.410000 399.440000
质量(如有) / /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矿山工程监理甲级、E****01467-4/4、2029年06月25日 监理工程监理甲级、E****02630-4/2、2029年05月17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魏学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矿山工程、注册编号:****7456、有效期:2028年5月5日)、硕士研究生 笛少成、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矿山工程、注册编号:****5903、有效期:2027年9月3日)、本科
业绩 1、****煤厂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公司****煤矿、2022.3
2、国能蒙****公司****煤厂续建监理服务、国能蒙****公司、2022.****.21
3、****公司****煤矿一井施工工程监理、****公司、2019.3.15
4、****煤厂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公司****煤矿、2020.****.21
5、******公司****煤厂技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公司****煤厂、2018.4.10
1、七元矿井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集团****公司、2020年8月21日
2、2、5号煤****煤厂改扩建工程监理、**宁****公司、2019年9月26日
3、选煤厂末煤洗选系统改造工程监理、****集团****二矿、2018年9月28日
4、****煤厂技改项目监理、****集团****公司****煤厂、2023年2月28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

标段(包)编号:CEZB250****24002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淮武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357.489800 370.001914
质量(如有) / /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矿山工程监理甲级、E****01467-4/4、2029年06月25日 矿山工程监理甲级、E****05352、2029年05月17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魏学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矿山工程、注册编号:****7456、有效期:2028年5月5日)、硕士研究生 朱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矿山工程、注册编号:****8427、有效期:2028年6月24日)、本科
业绩 1、****煤厂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公司****煤矿、2022.3
2、国能蒙****公司****煤厂续建监理服务、国能蒙****公司、2022.****.21
3、****公司****煤矿一井施工工程监理、****公司、2019.3.15
4、****煤厂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公司****煤矿、2020.****.21
5、******公司****煤厂技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公司****煤厂、2018.4.10
1、****煤厂工程、****公司****煤厂、2019年6月20日
2、****煤矿缓坡副斜井技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国网****公司、2022年8月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50****24002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潘凯之、张三海(****783) 电话:0471-****778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