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一)县域城镇开发边界
调整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12.3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8、****中心**规划范围180.00公顷。
****中心**规划
1. 中心**规划范围
****中心**规划范围180.00公顷。
2. 中心**用地布局
****中心**规划城镇住宅用地减少3.84公顷、商业用地减少0.34公顷、工业用地减少0.09公顷、防护绿地减少0.8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增加1.5公顷、公园绿地增加0.95公顷、留白用地增加3.44公顷,其他各类用地均无变化。
二、**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主要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调入、调出地块
本次局部优化涉及调入地块2个,调入地块总面积0.2496公顷;涉及调出地块共计2个,调出地块总面积0.2496公顷。调出地块面积略大于调入地块面积,调出耕地远大于调入耕地,符合调整要求。
(二)局部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局部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12.3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8、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总规模66.38公顷均未超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确定的控制上限。
二、公告情况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进行公示。
(二)本方案按照上位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等制定,规划内容以****规划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
(三)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四)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规划局。
(五)公告期限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六)反馈渠道
对此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至****规划局。
(七)咨询电话:0836-****263。
(八)调整方案具体详见附件。
****规划局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