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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民政部《****审批办法(试行)》及《**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粤民发[2014]202号)及《**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24〕1号)及《**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粤府令第295号 )及国家相关规定,现对我区2025年11月低保对象及特困对象、10月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救助补助金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向区民政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公示名单附后)。
受理单位:****民政局
地 址:**市新洋路金城综合楼二楼
投诉电话:****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