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9 00:00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宁山路2号(****新院区)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武老师 0561-****156
四、采购项目名称:****电子结肠内窥镜采购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电子结肠内窥镜2台,与现有奥林巴斯品牌290电子胃肠镜主机5台进行配套使用,满足临床需求以及电子胃肠镜手术的高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提升医院诊疗水平。
六、采购预算金额:110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电子结肠内窥镜采购项目,经专家论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如下:
****电子结肠内窥镜采购项目,现有奥林巴斯品牌290电子胃肠镜主机5台,且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购买其它品牌,将无法与现有主机兼容使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由****处采购。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谷水路5号501-503、505、518
十、专家论证意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采购,建议由****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备注 |
| 1 | 胡浩 | ****医院 | 组长 |
| 2 | 蒋惠娟 | ****事务所 | |
| 3 | 张进 | ****医院 | |
| 4 | 赵军 | ****医院 | |
| 5 | 朱** | ****医院 |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5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
采购人名称: ****
地址:**市**区宁山路2号(****新院区)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561-****156
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路18号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59****0232
邮箱:****@qq.com
****管理部门: **市****管理局
地址:**省**市招商大厦7楼
联系人:尹泉
联系电话:0561-****828
****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