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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224958N/202211-00014 | 组配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市发改委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2022-10-26 00:00 | 发文日期:2022-11-17 09:20 |
| 六发改审批〔2022〕193号 | 关键词:|
| ****发改委关于S244西**大桥至高桥湾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上报S244西**大桥至高桥湾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裕发改〔2022〕1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路网,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经研究,同意建设S244西**大桥至高桥湾段道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运输局。
四、建设地点:起于西**乡西**大桥南侧与现状沿淠河道路交叉口,沿**淠河沥青路至现状沥青路,向南紧贴淠河至319县道,沿319县道至乌龟嘴,终于**区石湖村与**县交界处高桥湾,接**县规划S244。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路线全长16.572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路基宽12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平面交叉1处,涵洞73处及建设相关配套工程。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6670.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政府配套。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按相关程序报我委审批。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