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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组配分类: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 市水利局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批复 |
| 暂无 | 发文日期:2020-03-11 09:28 |
| 六水农函〔2020〕34号 | 关键词:|
| ****关于**县灌口集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复 |
****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县灌口集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变更的申请报告》(**〔2019〕248号)悉。根据《**省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和群众提出项目建设要与乡村建设相结合的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实施内容根据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以确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精准促进乡村**。
二、原则同意项目实施内容调整方案,19条分支渠长度由18.73km调整为18.03km,同意渠道结构尺寸调整方案。部分配套建筑物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增加过路涵7座、拆除重建交通桥1座;减少渠道渠节制闸3座、跌水6座、机耕桥43座、人行桥30座、放水口83座。后期你局应对照《**省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意见》的要求,界定变更内容所属级别,按要求分级进行审批。
三、原则同意项目投资根据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你局应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支出,变更后总投资不得突破原批复投资,省级以上资金不足部分由你县自筹解决。
四、你局应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具备条件抓紧复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4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