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制作家属护理教育物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1月12日在**市郑开四大街郑开印象城2号楼16楼开评标室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11月18日在**市郑开四大街郑开印象城2号楼16楼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制作家属护理教育物品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金额:9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纸盒抽纸。
5.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起 15日历天供货完毕。
5.4质保期:自买方确认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5.6采****政府采购政策:无。
5.7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入围服务企业2025年**市框架协议,须为《****财政局2025年度**市市级框架协议服务企业名单》(以“****政府采购网”公示为准)中公务印刷类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三、开标、评标、定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09:30。
评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00。
定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6:00。
四、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随民、王东峰、刘建辉、陈华、张六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刘树林、王东峰、张睿。
五、核查信息
核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①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供应商须入围服务企业2025年**市框架协议(查询以“****政府采购网”公示为准):须为《****财政局2025年度**市市级框架协议服务企业名单》中公务印刷类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入围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④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
⑤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
核查结果:经核查,******公司、****、**区传世宝****策划中心、****公司、******公司均通过了定标核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全称:****。
中标价:82600.00元。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起 15日历天供货完毕。
质保期:自买方确认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项目负责人:李玮
七、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八、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同时发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华夏大道与金明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316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2号楼16层。
联系人:袁洋
联系电话:188****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