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局拟实施“房屋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比选,具体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房屋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内容:对****所属抚琴西南路老旧房屋进行系统性维修改造。主要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墙面整体翻新、门窗更换、窗台修复、阳台雨篷安装、卫生间整体拆改与防水、厨房卫生间排污管道改造、电气线路改造及开关插座安装等。工程质量需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业主需求。
(四)比选控制价:4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2)附相关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三、比选安排
(一)比选程序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24日17:00前,将参选资料递交至**市锦城大道366号1号9楼1905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若**报名后,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比选程序中止。
(二)比选规则
采购人将成立由5****小组,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比,比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标书代写
(三)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的供应商中,****小组对参选文件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小组判定为满足采购需求、且无重大偏差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四、参选文件
比选资料需包含以下资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比选人基本情况表。
(五)服务方案及报价材料。
(六)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其他参选人认为需提交的资料。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络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锦城大道366号1号楼9楼1905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0989
****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