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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02544N | 建设单位法人:凌继跃 |
| 伍广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栏港经济区 |
| **市平沙镇丰收路140号 |
| ****电泳产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栏港经济区 平沙镇丰收路140号2号厂房3楼 |
| 经度:113.204589 纬度: 22.119592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11 |
| 珠港环建〔2019〕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2544N001P |
| 2020-07-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02544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202544N | 验收监测单位:同创伟业(**)****公司 |
| 914********3985726 | 竣工时间:2025-04-15 |
| 2025-04-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1 |
| 2025-10-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zh-hc.com/xwxq.html?newsid=****709 _t=****160007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年产锌铝合金电泳产品3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年产锌铝合金电泳产品300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超声波脱脂→水洗→酸蚀→水洗→碱蚀→水洗→超声波水洗→水洗→电泳→回收→喷淋→水洗→热水洗→烘干→检验→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超声波脱脂→水洗→酸蚀→水洗→碱蚀→水洗→超声波水洗→水洗→电泳→回收→喷淋→水洗→热水洗→烘干→检验→出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立污水的收集和排放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平沙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2标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二、项目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现有工程废气治理措施“喷淋塔+过滤网+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3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酸雾废气经过顶部集气罩或槽侧边吸气罩收集通过排气管抽至现有碱液喷淋塔废气治理措施集中处理后经23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机废气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Ⅱ时段标准限值,酸雾废气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之严者,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分类进行处理。废污泥、废活性炭、废槽液及废漆渣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要优化设置厂区布局,通过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处理站(处理工艺:三级隔油池+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除磷池+混凝池+絮凝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砂滤池,处理能力:150m3/d)处理后,通过废水排放口(WS-604-1)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二、项目酸雾废气依托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FQ-604-5);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FQ-604-2)。项目生产过程中未完全收集的废气和废水收集处理过程逸散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交****回收站回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槽液、涂料杂质、漆渣、废化工原料桶罐,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吸附球、废过滤棉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交由**东江威****公司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防护要求。 四、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生产实际需要,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喷淋塔+过滤网+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调整为“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吸附球、废过滤棉交由**东江威****公司处理处置。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上述变动不会导致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选址于**市平沙镇丰收路140号2号厂房4楼 | 实际建设情况:选址于**市平沙镇丰收路140号2号厂房3楼 |
| 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生产实际需要,将生产地址从2号厂房4楼调整为2号厂房3楼。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上述变动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和敏感点发生变化,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775 | 0 | 0 | 0 | 0.578 | 0.5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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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 监测频次:4次/天,共2天。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 |
| 2 | 废水处理站 | **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珠三角) | 项目生产****处理站(处理工艺:三级隔油池+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除磷池+混凝池+絮凝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砂滤池,处理能力:150m3/d)处理后,通过废水排放口(WS-604-1)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 监测频次:4次/天,共2天。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排放(WS-604-1)符合**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珠三角)要求 |
| 1 | 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 | **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Ⅱ时段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项目有机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FQ-604-2)。 | 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处理后(FQ-604-2)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Ⅱ时段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 |
| 2 | 碱液喷淋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 | 项目酸雾废气依托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FQ-604-5)。 | 监测频次:3次/天,共2天。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酸雾废气处理后(FQ-604-5)氮氧化物排放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
| 1 |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监测频次: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固体废物分类进行处理。废污泥、废活性炭、废槽液及废漆渣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交****回收站回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槽液、涂料杂质、漆渣、废化工原料桶罐,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吸附球、废过滤棉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交由**东江威****公司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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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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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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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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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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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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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