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源建材项目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郴州-临武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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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24300

联系电话: 0735-****3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县南强镇凤岩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锦硕****公司

项目概况

****采石场于2014年投资280万元于**省**市**县南强镇凤岩村建设****采石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石及2万吨生石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占地面积51200㎡,年生产石灰石碎石4.4万吨、机制砂2万吨、生石灰2万吨(需石灰石3.6万吨)。****公司拟追加投资11000万元在原场址进行改扩建,原厂建设内容中开采加工及石灰石碎石生产线不变,即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石(含年生产石灰石碎石4.4万吨)不变(开采**46900㎡,准采标高+395m~+345m),原厂的年产机制砂2万吨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成年产机制砂60万吨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汽车尾气。

施工期废气通过以下处理措施:严格落实施工过程“六个百分百”中相关要求。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施工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内主要道路应进行混凝土硬化或铺设钢板;现场裸土应采取覆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密目网覆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应采用机械喷雾与人工洒水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土石方、散装物料、建筑垃圾等车辆,密闭且冲洗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本项目进场道路扬尘、车辆尾气、装卸扬尘、堆放起尘、制砂工艺废气,本项目进场道路扬尘采用轮胎冲洗+洒水降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尾气通过日常管理中加强车辆的维修和检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等措施减少影响;装卸扬尘采用装载机应低速行驶;对装载机每次装卸的物料的量进行控制,不能超载;装卸区设置喷淋头,装卸作业时加强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堆放起尘采用外购原料堆放在三面封闭带顶棚的轻钢结构仓库内,产品堆放在密闭仓库内、堆场安装喷淋装置定时洒水,物料铲装前加大喷水频率和喷水量,保持原料湿度,减少粉尘的产生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制砂工艺废气通过干法生产设备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各加工工序设置在封闭式厂房,入料口、湿法生产工艺设备上方设置喷淋降尘,运输皮带密闭,厂房内配套喷雾除尘系统,对进出口设置卷闸门确保车间相对密闭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依托现有工程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肥。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运营期: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内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非初期雨水通过厂区西北侧沉淀池的雨水排放口排入地表沟渠再进入人民河;生活污水经小型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车辆轮胎冲洗废水随截水沟收集后进入五池三级沉淀池静置沉淀,上清液返回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喷洒废水随运输道路两侧截水沟收集后经五池三级沉淀池沉淀返回循环使用,不外排;堆场淋滤水随堆场四周截水沟收集后经五池三级沉淀池沉淀返回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洗砂机四周截水沟收集后经五池三级沉淀池沉淀返回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针对施工期施工噪声及运输噪声污染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流程,避免高噪声源叠加,合理安排工期,注意避开了人们正常休息时间,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不使用高噪声的施工机械,避免强噪声机械作业噪声对周边民众产生影响,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声源进行隔声处理,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边民众的影响。

运营期:

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在指定的场所,并覆盖防尘罩,避免风力对建筑垃圾的起尘,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与施工期间挖出的土石一起部分回填厂区内低洼地,多余弃土弃渣纳入当地渣土场内堆存,包装箱和包装袋可集中收集后重新使用。

运营期:

沉淀****采石场回填;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残渣作为石粉产品外售;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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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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