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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调试日期”,因此,对“****30万吨产能建设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油厂新增部署产能30万t/a:拟部署井场224座,其中**井场34座,在原有190座井场内加密布井;新钻井552口,其中采油井508口、注水井44口,均按标准化井场建设;**输油管线99条,总长122.48km;**进场道路6条,总长18.9km;**锅炉12台,其中电锅炉2台,燃气锅炉10台。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
2025年11月-2026年2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反馈方式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镇新区(兴源小区)
联系 人:高占虎
联系电话:091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