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秸秆禁烧消防设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秸秆禁烧消防设备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秸秆禁烧消防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省**市羊山****花园B区3号楼门面房3楼303号 1,678,900.00
1.变更原因:
因**铼****公司在成交公告质疑期间被相关供应商质疑所提供的产品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经核查,质疑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该项目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采购秸秆禁烧消防设备项目”成交人。
2.变更内容
原中标信息:
原供应商名称:**铼****公司
地址:**省**市**区郑新路正商美誉铭筑6号楼1单元1503室
中标价:****000元
现变更为:
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羊山****花园B区3号楼门面房3楼303号
中标价:****900元
3、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9日11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2号
联系人:陶长城
联系方式:0376-****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30****总队北配楼2楼
联系人:刘威
联系方式:0376-****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威
联系方式:0376-****601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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