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陕西-西安-高陵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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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1-19

项目名称 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工业园泾渭十路30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柳靖璇
联系人 王** 联系电话 186****0997
项目投资(万元) 18 环保投资(万元) 1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1-19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前,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5****设备处理后经5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DA005),口服液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经2套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根高15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6~DA007),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 为加强废气的收集并便于企业管理,对废气管路进行改造并对排气筒进行合并; 改造后,固体制剂一及固体制剂二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预处理、乳膏剂生产线称量间与投料工序废气经1套滤袋除尘预处理后,与口服液称量间、配液罐、制粒一产生的废气一同连接至屋面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粒三、包衣机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2套滤袋除尘预处理后,连接至屋面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QC实验室2个通风橱、11个集气罩、固体制剂二产生的废气经1套滤筒除尘预处理后,连接至屋面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制粒二产生废气经设备自带1套滤袋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收尘灰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承诺:**** 柳靖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柳靖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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