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发改投审〔2025〕57号
****改革局关于**县“麦德姆”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理局:
《关于申请审批**县“麦德姆”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徐应急函〔2025〕1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麦德姆”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麦德姆”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管辖区域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中心信息化重建修复:修复15个****指挥中心受损的网络线路、设备线路及调度系统设备等;
2.水利灾后恢复项目:修复重建海堤1500米(锦和镇六极海堤、和安镇**北堤、迈陈镇新地联围海堤、**镇**海堤、新寮环岛海堤、****村委会防浪堤、**镇白沙海堤)、水库灌区渠道约830****水库、****水库)、2****水库、****水库);
3.医疗应急恢复项目:修复县120****中心电缆、供电变压器、门窗,120指挥调度系统和设备,****卫生院等16个医院通讯设备系统、门窗及围墙;
4.学校灾后恢复项目:****幼儿园)围墙5500米、校舍(含门窗)11000平方米、校园电路53000米,增加教学平台20套及监控设备1套;
5.市政园林恢复项目:修复**大道、**路等路段受洪水冲毁人行道6500平方米、修复路面530平方米,清理育才路--**西路排水管道堵塞310米,清理及修复**雨水井660个,修复徐海大道、**大道、**路、**四路等路段及**片区检查井18个,修复东园北园后排水箱涵、石砌排水渠55米、清理淤泥56立方米、硬底化护坡960平方米、护栏160米;
6.渔港避风塘恢复项目:修复渔港避风塘防浪堤290米,主要包括和安渔港60米、**白沙避风塘150米、角尾南岭避风塘80米;
7.交通设施恢复项目:修复农村公路漫水涵桥,修复各乡镇损坏的横水渡码头。包括和安镇土港码头候渡亭、和安镇北莉码头、**镇县道X696海甲线东渡盖板涵(桥)。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7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2277.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2.82万元、预备费129.5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申请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灾后应急恢复方向)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及省级、市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再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照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报我局审核。按照环评、安全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局、住建局、财政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粤发改法规函〔2019〕1847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核工作指南》文件精神,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单项规模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予以核准;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的,不应予以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