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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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公司年产5万吨镁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市官屯镇石棚峪村 | ******公司 | ****公司 | ******公司年产5万吨镁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位于**市官屯镇石棚峪村,总投资150万元。本项目利用企业原有国有土地和厂房,购置颚式破碎机2台、对辊破碎机4台、捶打破碎机2台、振动筛2台、皮带输送机2台、混料机2台、吨袋封口包装机2台、提升机4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 | 废气 本项目不定形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值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厂界贡献浓度限值。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经隔声降噪处理,厂房墙体、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厂界贡献值较小。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收集粉尘、落地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回用;废布袋定期由布袋供应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