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安财购〔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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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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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于2025年11月5日受理了**康尔泰信息****公司关于“********加油站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经调查论证,现将投诉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康尔泰信息****公司

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对“质疑答复函”关于质疑事项1的答复内容不认可,对招标文件中限定“无线通信:采用无线扩频技术”的要求仍然质疑。投诉事项2:对“质疑答复函”关于质疑事项3的答复内容不认可。投诉事项3:对“质疑答复函”关于质疑事项8的答复内容不认可,对质疑事项8仍然质疑。投诉事项4:对“质疑答复函”关于质疑事项12的答复内容不认可。投诉事项5:对“质疑答复函”关于质疑事项13的答复内容不认可。

投诉事项6:对本项目招标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进行质疑、投诉。

三、调查事实

经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对于投诉事项1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不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2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3投诉人的该处投诉事项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3中的(2)投诉人该处投诉事项成立。

本项目认证证书设置为评分因素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投诉人的该处投诉事项成立。

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为评分因素,与采购人需求相关。投诉人该两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4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5,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成立。

对于投诉事项6,因该投诉事项未经质疑,不符合受理条件。

四、处理决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事项六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三部分成立(详见上文),投诉事项二、四、五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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