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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5〕22号)精神,按照市领导批示意见,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我局起草了《**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急需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公告时间缩短至7天,请于8月27****农业农村局,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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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一、夯实种源基础。引导支持各类主体建设种畜禽场,对遴****种场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不断完善良种繁育体系。落实省肉牛稳产提质激励政策,对符合条****养殖场(户),按照30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稳定肉牛基础产能。用好用活乡村**衔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重点对种畜禽场建设、良种引进和基础母畜养殖等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发展规模养殖。县级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对年出栏生猪2000头、肉牛300头、肉羊400只、家禽50000****养殖场,以统计平台为依据、检疫出证为佐证,根据每年实际出栏猪、牛、羊、禽数量,分别按不低于10元/头、50元/头、20元/只、1元/羽的标准给予激励;单个养殖场激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代养、寄养场激励资金直接补助给农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行目标激励。按照省级出栏激励政策,结合省级财政对生猪、牛、羊出栏超任务激励资金到位情况,对完成任务的县区按超任务数量比例进行奖补。对超额完成家禽出栏目标任务且增速排名前三位的县(区),市级财政分别按照100万元、80 万元、50 万元的标准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推进降本增效。******社、联合社和产业化联合体,通过整合生产**、集采集配投入品、统一销售畜禽产品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养殖效益。持续推进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程序化免疫、人工授精、粪污处理和清掏作业等专业化服务,根据作业服务量给予适当奖补。支持饲草料收储体系建设,依托“粮改饲”、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等项目,不断提升饲草料本地化供给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推进种养循环。积极争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园区建设等项目,推动养殖废弃物**化利用。支持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和**化利用设施设备,配套粪污消纳土地,促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消纳。支持第三方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养殖场户无法就地消纳的粪污,采取生产有机肥等集中处理方式,实现异地消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环境局)
六、强化产业安全。持续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支持动物疫病监测点建设,完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大力推进动物疫病净化,支持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完善畜牧业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畜牧生产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养殖数据精准监测、安全生产智慧监管,保障产业发展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升级加工能力。加快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引导屠宰企业完****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和冷藏车等设施设备,健全冷鲜肉配送和流通体系。支持做大做强肉类精深加工,争取实施专精特新企业能力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建圈强链、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培育一批专精特新肉制品加工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肉制品加工企业,按照《**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予以激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做优品牌营销。加强畜牧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应用,争取将剑门关土鸡、唐家河蜂蜜等区域公共品牌培育纳入省级补助范围。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广供**”“广供**”和农博会等展示展销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对接各类电商平台,采取推广新零售、“直播+”等新模式拓展国内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将具****养殖场****基地,纳入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和培育主体项目建设,持续扩大特色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海关)
九、强化要素保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好无还本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加大展期续贷支持。探索开展畜禽活体抵押、农产品仓单质押业务,推行以不动产权证书附记养殖设施信息为融资增信的新模式。****银行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屠宰精深加工企业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生猪产业贷款贴息利率增加0.5个百分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牧业****政府专项债券,****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推动省市基金联动,以市场化方式投资畜牧业领域项目。优化完善保险政策,将生猪价格保险升级为生猪养殖综合收入保险,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不超过2000元/头基础上,补充提高生猪死亡风险保障至最高1200元/头,提升畜禽养殖风险整体保障水平。全面落实支持畜牧业生产用地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畜牧养殖项目优先安排使用林地定额,优先办理用地和环保手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总局****分局、****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