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川办发〔2025〕22号)的要求,为推动我市生猪智慧化监管工作高效开展,计划建设**市生猪智慧化监管平台。2025年9月16****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市生猪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服务商比选,到场提交比选文件的不足3家,故取消比选。经领导同意,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伙伴遴选,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服务商前来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主体,可参与遴选:
1.遴选对象:有意向参与本次省级生猪智慧化监管平台**市建设运营的服务商。
2.资格要求:参选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除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商服务的范围能覆盖**市境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具有完成本比选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和相应的人员服务能力;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近三年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应页面截图的打印件,不能提供查询截图的需提供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遴选方式
通过现场功能演示、服务方案展示等综合打分,确定1家主体,****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后作为我局**伙伴。
三、**事项要求
**市生猪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试点服务,****养殖场无缝接入全省生猪智慧化监管平台,达到“看得见,可数猪,能估重,能预警,能监管”的功能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9月16日-9月17日,超过时间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12:00时。
2.报名地点:**市**区**东路一段753号****业务楼四楼4-6办公室,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0839—****257。
五、遴选评审时间、地点
1.遴选评审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15:30
2.遴选评审地点:**市**区**东路一段753号****业务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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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