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85号)精神,为促进我县渔业水质提升,提高我县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现就做好**县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政府****养殖场(企业)等申报。
二、扶持内容和环节
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检测仪器配备。
三、申报条件
1、基地养殖面积连片100亩以上或单个面积50亩以上的池塘,优先考虑连片面积较大者;
2、符合**县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要求;
3、持有合法有效的养殖证或承包合同;
4、项目建设完工后达到相应绩效目标方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补助资金;
5、项目建设期限。完工日期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0月底。
6、申报基地未享受过其它类似财政资金支持。
四、补助标准
财政资金共541.6万元,其中2023年池塘标准化改造奖补资金340万元,2024年池塘标准化改造资金201.6万元。补助金额以正式立项为准。
五、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实施计划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4、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的养殖使用证复印件或承包合同。
申报时限。2025年12月5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项目实施方案电子档。
联系方式:****渔业渔政科:于永霞,186****1151。
六、相关要求
1、项目立项。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政府网站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2、项目批复。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规模、绩效目标,经专家初审后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文批复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要求。
3、项目实施。项目批复后,不得擅自变更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以及建设标准。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确需要调整的,要在项目批复后3个月内,由原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批复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不予认可。
4、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用于与池塘标准化改造无关的支出。
附件1: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4:2025年市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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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