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启用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经营(零售)审批管理系统的公告

审批
河北-张家口-桥东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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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经营(零售)审批管理系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9
****关于启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经营(零售)审批管理系统的公告
各药品零售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药品零售许可审批服务效能,****工作部署,我区将全面启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经营(零售)审批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启用时间及适用范围

(一)启用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起正式启用。

(二)适用范围:**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的新办、换发、变更、注销、补发等药品经营(零售)许可事项,均须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经营(零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

二、新旧系统衔接安排

(一)自2025年11月17日起,新申请业务一律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原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经营审批系统不再接收新的申报事项,申报渠道同步关闭。

(二)原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已受理的在办件,仍按原流程办结,各相关企业可通过原系统查询办件进度。

(三)原系统关闭后,不再提供申报、查询、补正等服务,请相关企业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免影响经营。

三、线上办理流程指引

(一)办理入口

登录**政务服务网(官方网址:http://www.****.cn/),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等兼容浏览器操作。

(二)操作步骤

1、账号注册与登录:企业需注册“法人用户”并完成实名认证,登录后进入平台首页;

2、地区与部门选择:在页面顶部“地区选择”中依次选择“**市”“**区”,部门选择“**区数政局;

3、事项搜索与申报:在搜索框输入“药品经营”或“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筛选对应办理事项(如核发、换发、变更等),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页面;

4、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申报事项详情(连锁门店需完整填报总部信息),上传加盖电子印章的申请材料(PDF格式),带“*”为必填项;

5、签署与提交:通过“冀时办”APP完成在线签章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连锁门店申报需由总部通过法人账号登录平台“个人中心”完成授权后,方可进入审批流程;

6、结果查询与电子证照领取:通过平台“在办申请”栏目查询审批进度,审批办结后,在“法人服务-资质”板块点击“药品零售证照下载”,自行领取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照)。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药品零售企业务必熟悉新系统操作流程,提前完成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避免因操作不熟练影响业务办理。系统操作相关疑问可查阅**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详细版指引。

(二)申报材料需确保真实、合法、有效,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原系统在办件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正、反馈等操作,逾期未办结的将按新系统流程重新申报。

(四)如遇系统技术问题或业务咨询,可拨打窗口业务咨询电话****723****服务中心窗口咨询。

特此公告。

****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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