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药品零售许可审批服务效能,****工作部署,我区将全面启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经营(零售)审批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启用时间及适用范围
(一)启用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起正式启用。
(二)适用范围:**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的新办、换发、变更、注销、补发等药品经营(零售)许可事项,均须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经营(零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
二、新旧系统衔接安排
(一)自2025年11月17日起,新申请业务一律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原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经营审批系统不再接收新的申报事项,申报渠道同步关闭。
(二)原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已受理的在办件,仍按原流程办结,各相关企业可通过原系统查询办件进度。
(三)原系统关闭后,不再提供申报、查询、补正等服务,请相关企业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免影响经营。
登录**政务服务网(官方网址:http://www.****.cn/),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等兼容浏览器操作。
(二)操作步骤
1、账号注册与登录:企业需注册“法人用户”并完成实名认证,登录后进入平台首页;
2、地区与部门选择:在页面顶部“地区选择”中依次选择“**市”“**区”,部门选择“**区数政局;
3、事项搜索与申报:在搜索框输入“药品经营”或“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筛选对应办理事项(如核发、换发、变更等),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页面;
4、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申报事项详情(连锁门店需完整填报总部信息),上传加盖电子印章的申请材料(PDF格式),带“*”为必填项;
5、签署与提交:通过“冀时办”APP完成在线签章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连锁门店申报需由总部通过法人账号登录平台“个人中心”完成授权后,方可进入审批流程;
6、结果查询与电子证照领取:通过平台“在办申请”栏目查询审批进度,审批办结后,在“法人服务-资质”板块点击“药品零售证照下载”,自行领取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照)。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药品零售企业务必熟悉新系统操作流程,提前完成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避免因操作不熟练影响业务办理。系统操作相关疑问可查阅**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详细版指引。
(二)申报材料需确保真实、合法、有效,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原系统在办件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正、反馈等操作,逾期未办结的将按新系统流程重新申报。
(四)如遇系统技术问题或业务咨询,可拨打窗口业务咨询电话****723****服务中心窗口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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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