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市****规划局 国有土地 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 [202 5 ] 11 号
****人民政府批准,**市****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YN202 5 - 23 |
永合会镇高窑村西南 |
6134.57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24米 |
50 |
372 |
372 |
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1 1 月 2 0 日 至 202 5 年 1 2 月 0 9 日 到**市****规划局 ( 区规划展览馆 525 室 )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2 5 年 12 月 09 日 到**市****规划局 ( 区规划展览馆 525 室 )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09 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 5 年 12 月 10 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 5 年 12 月 11 日 10 时 00分 在 ******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标书代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市****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五) 该 宗地为 无 底价拍卖。 地上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36.7097万元,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向原产权人支付人民币136.7097万元,取得地上建筑物所有权。 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七)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规划局 (**市**区西苏镇洺洲大道29号**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 高 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 0310- 688 10 26
开户单位:**市**区 政府采购服务 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 03003 200********0250
**市****规划局
202 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