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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5-11-17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1日-11月17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56、****886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 淄环审〔2025〕70号 | **** | 150万平方米燃料电池膜及配套化学品产业化技改项目 | |
| 淄环审〔2025〕71号 | ****公司 | #5机组绿能改造项目 | |
| 淄环审〔2025〕72号 | ****公司 | 非青类药品生产高端认证暨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
| 淄环审〔2025〕73号 | ****公司 | 年产500吨医用高端补铁剂智能化技术升级项目 | |
| 淄环审〔2025〕74号 | 胜利油田******公司 | 樊4块拉油井隐患一体化治理工程 | |
| 淄环审〔2025〕75号 | 米特加(淄****公司 | 年产32万吨高端板材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