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6-2028年度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2028年度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监局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时,获知当前仅有需要考察店面(类似熟食店,奶茶店,早餐等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才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售卖预包装食品的企业而无门店餐饮服务的企业,仅可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请问:本次招标项目是否一定需要有餐饮服务的企业才可投标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二、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标书代写
| 8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
现变更为:
| 8 |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扫描件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1932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四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3742
2025年11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9日
附件:****-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