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
《****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批10千伏配网基建项目核准的函》(石供函〔2025〕18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发〔2017〕32号)和《**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司2026年第一批10kV配网基建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优化**配电网架结构、消除老旧小区供电设施等电网设备安全隐患,提高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煤改电”、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同意建****公司2026年第一批10kV配网基建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区、**区、**县。
四、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2026年第一批10kV配网基建项目包含164个小项目,其中**区实施43个、**区实施56个、**县实施65个。共**电缆通道35.83公里,**及改造10kV线路134.87公里,**及改造0.4kV线路141.55公里,新增及改造配变、环网柜、分支箱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6315.7万元,由****公司投资建设。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公司关于印发******县10kV513镇北线马太沟二小4#公变老旧配变改造工程等55项配网基建项目可研的批复》(石供配网〔2025〕210号)
(二)《****公司关于印发******区 110kV柳园变华岳新材料新配出10kV业扩配套工程等42项配网基建项目可研的批复》(石供配网〔2025〕232号)
(三)《****公司关于印发****红果子黄**岸恒园老旧小区10kV供电改造工程等49项项目可研的批复》(石供配网〔2025〕261号)
(四)《****公司****研究院关于******县民族大街电力管沟工程等18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宁电经研字〔2025〕187号)
七、项目建设时间
2026年6月-2027年6月。
八、其他要求
****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附件:****公司2026年第一批10千伏配网基
建项目核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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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