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农业农村局衡阳县油菜根肿病防治(生石灰采购与撒施)和“一促四防”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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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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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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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油菜根肿病防治(生石灰采购与撒施)和“一促四防”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1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油菜根肿病防治(生石灰采购与撒施)和“一促四防”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县油菜根肿病防治(生石灰采购与撒施)和“一促四防”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肖静
6、联系电话:0734-****01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每批货物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付该批货物总价的 97%,留 3%作 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 题、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无其他经济 法律纠纷等)再无息付清余款。若中标 人没有按要求在约定的交货期内交货, 采购人则有权拒付货款或按每天万分之 五支付违约金或终止配送资格,具体以 合同约定为准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1月18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18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范围、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11-1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1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范围、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赵志慧
委托代理人:王佑堂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8****5568 电 话:139****1959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省**市**高新区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彩霞街支行
帐 号:430********600000975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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