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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我部对3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4日。
联系电话:010-****8000****受理中心)
传 真:010-****6007
通讯地址:**市西**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项目名字:**准东(**)民用机场项目(又名奇**布拉克机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西北湾**布拉克新村(原满营湖原牧业村)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 2568.9 亩,飞行区等级 4C,** 2800 米 ×45 米跑道、54404.25 平方米站坪(7 个 C 类机位),5000 平方米航站楼及航管楼、塔台等建构筑物,配套停车场、空管、供油等设施;实施表土剥离、边坡防护、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7.14 亿元,2022 年 3 月开工,2024 年 8 月通航。
编制单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