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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申报的**居住、公园绿地项目位于**区青云路西侧,省地质调查局以北。我局拟审批其调整后规划方案,现将调整后的对比图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 2025年11月29日。
公示反映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向****反映。
1.网上留言地址:gtghj.****.cn/gsly806606.html;
2.电子邮箱:****@qq.com
3.信件寄往:“**市**区沿河大道348号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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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