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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公司、贵****公司:
2023年以来,我局在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电站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及安全隐患,并多次要求你司安排人员及时整改,截至目前相关责任方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该充电站已整体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府关于研究**公园“腾越**①号快充站”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仁府专议〔2025〕384号)文件精神,****电站运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现公告要求你司限期整改到位。
你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领取《**** ****执法局 ****建设局 ****办事处关于****电站限期整改的通知》(仁能源〔2025〕44号)文件原件(电子版已微信****公司负责人江国风和郑启国)开展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作为“僵尸桩”予以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你司自行承担。
办公地址:****办事处**北路(****3号楼门面)
办公电话:0859-****118
**腾****公司:江国风
贵****公司:郑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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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