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遗址王陵区环境整治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对殷墟遗址王陵区环境整治工程(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二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以下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 项目编号 | ****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629524 | 915********262687M | 916********582897A |
| 投标报价(元) | ****3278.74元 | ****3380.45元 | ****7801.13元 |
| 项目经理 | 许松锋 | 李明坤 | 郑建忠 |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标准,绿化养护周期不低于2年 |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标准,绿化养护周期不低于2年 |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标准,绿化养护周期不低于2年 |
| 招标控制价 | ****4409.89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 | 许松锋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 | 粤144********50864 |
| 2 | ******公司 | 李明坤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 | 贵152********00044 |
| 3 | ******公司 | 郑建忠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甘262****24751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 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 1 | **** | 苏家垄墓群保护展示项目 | ****旅游局 | 2024年9月18日 | ****1454元 |
| 2 | ******公司 | 苏家垄墓群考古遗址公园展示道路及展示标识系统工程 | ****旅游局 | 2021年11月10日 | ****7828.85万元 |
| 铜绿山古铜矿遗址-VII号矿体2号、5号采矿遗址保护(第二次) | **市铜绿****管理委员会 | 2025年3月4日 | ****2178.67元 | ||
| 铜绿山古铜矿遗址-Ⅶ号矿体1号点展示提升工程 | **市铜绿****管理委员会 | 2025年3月15日 | ****8806.06元 | ||
| 3 | ******公司 | 北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县文****旅游局 | 2024年12月3日 | ****0586.16元 |
| ******遗址环境整治(一期)工程、一标段 | ****文物局 | 2022年11月26日 | ****3331.36元 | ||
| **市**关遗址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中心 | 2023年12月12日 | ****8697.45元 |
1.3、其他荣誉奖项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 1 | **** | / | / |
| 2 | ******公司 | / | / |
| 3 | ******公司 | /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市弘****公司,废标原因:投标人修改暂估价。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按照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原则,本项目不公示投标人得分。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区)》(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 公示时间 | 2025年 11 月 20 日至2025年 11 月 24 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5MAE2LJX94T
联系人:付忠理
电 话:156****7618
邮 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于会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64693P
电话:186****6344、0371-****8490
邮箱:****@qq.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市殷****旅游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482646
联系人:王宏宇
电 话:150****0179
邮 箱:ydqwhl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