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2号楼2009室)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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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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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117.4202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 **区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11-1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12-1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东缘****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曹冰莹 联系电话:135****4628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陈磊 联系电话:021-****7272-25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本项目地处**市**区**北一路、**路交界处,所在宗地东临**路、南近东体育会路、西近甘河路、北临**北一路,两面临路。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沪房地虹字(2004)第027866号
实际用途 办公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14457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84.13 房屋总层数 21
所在层数 20 使用期限说明 2004年12月2日至2054年12月1日止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评估报告特殊事项详见公示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 1、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转让过程时间较长,过户时间较长。 2、本次转让价格均为含税(增值税)价格。 3、本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新路1346号1201室
经济类型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按公告要求支付保证****交易所****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转让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交易凭证且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成功后如不按披露规则执行并办理资产交接的视为放弃受让权,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以下内容: (1)本方已对产权标的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了解并接受产权标的的外观、格局、质量、状况及瑕疵等一切内容。本方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产权标的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包括不限于限售、限购政策等),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产权标的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产权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产权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勘察产权标的、产权标的现状不符、不了解产权标的外观、格局、质量、状况及瑕疵为由,向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以此要求转让方、****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指定账户。 (3)****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4)同意产权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办理权证过户的手续费及其他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同意产权标的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产权标的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产权标的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 (6)本方已自行了解产权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 7、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在办理过程中,因国家或者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8、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过程中,如需另行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受让方积极配合完成。 9、无论本项目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 0. 8%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交纳账户名称:****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70********900000258;开户行:****银行**支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王润泽
联系电话 138****49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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