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年处理3万吨再生**综合利用及加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南****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审查通过,项目符合《**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要求。根据《**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县年处理3万吨再生**综合利用及加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园区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申报类别:规划审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城镇****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城乡规划编制丙级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方式:**县政务网、******局公示大厅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公示组织单位:******局
联系电话:0878—****055 传真:0878-****060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县年处理3万吨再生**综合利用及加工项目用地位于**州南****工业园区,用地西侧临红车线,南****公司,北侧****公司,本规划共布局 3 栋主体建筑和 4 个附属设施,主体建筑为办公楼、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建筑层数均为一层,附属设施为配电室、地埋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储罐、消防水池等。
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
| 经济技术指标表 |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满足要求 | 备注 |
| 1 | 规划用地面积 | ㎡ | 7450.73 | ||
| 2 | 建筑占地面积 | ㎡ | 3484.75 | ||
| 3 | 总建筑面积 | ㎡ | 3442.65 | 地上 | |
| 其中 | 办公楼 | ㎡ | 349.74 | ||
| 生产车间 | ㎡ | 2354.40 | H≥8M,计容面积4708.8㎡ | ||
| 原料堆场 | ㎡ | 738.51 | H≥8M,计容面积1477.02㎡ | ||
| 4 | 计容建筑面积 | ㎡ | 6535.56 | ||
| 5 | 绿地面积 | ㎡ | 190.00 | ||
| 6 | 道路广场面积 | ㎡ | 3775.98 | ||
| 7 | 建筑密度 | % | 46.77 | 是 | |
| 8 | 容积率 | - | 0.88 | 是 | |
| 9 | 绿地率 | % | 2.55 | 是 | |
| 10 | 机动车位 | 个 | 11 | 是 | |
项规划设计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楚政通〔2003〕70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09〕33号)、《**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园区老高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图:规划平面图、总体鸟瞰图
******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