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乡镇(街****服务中心****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要求,现将**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置区维修维护)项目立项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11月19日至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
地址:**省******开发区D区(********公司办公楼)
监督电话:12317 12345 0857----****485
附件:1.纳农领〔2025〕14号关于对**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置区维修维护)资金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docx
2.**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置区维修维护)立项批复表纳农领〔2025〕14号.xls
****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