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购电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一)招标文件(公告)中“投标人的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0.3760元/千瓦时)且不能为零或者为负数(即0.0000元/千瓦时<报价≤0.3760元/千瓦时),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的表述更正为“投标人的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0.3760元/千瓦时)且不能低于最低限价(0.3720元/千瓦时),即0.3720元/千瓦时≤报价≤0.3760元/千瓦时,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三、项目要求-(一)售电报价模式”的第③点内容,即删除:
③上浮电费部分
| 序号 |
项目 |
数值 |
| 1 |
电量 |
实际用电量 |
| 2 |
上浮电费单价 |
0.0000元/千瓦时 |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三、项目要求-(四)超额电费共担条款”原描述为:
采购人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出30%部分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低于20%部分的费用由采购人返还给投标人。
现更正为:
采购人平段电量结算价较结算月批发均价超过15%时,超过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平段电量结算价较结算月批发均价低于20%时,低于部分由中标人享有。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三、项目要求-(五)采购人采购电能量结算模式”原描述为:
固定价格模式占比90%(平段价格)+市场联动模式占比(10%)+浮动电费部分+市场风控条款(超额电费共担)。
现更正为:
固定价格模式占比90%(平段价格)+市场联动模式占比(10%)+市场风控条款(超额电费共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白蕉镇连桥路65号
联系人:/
电话:0756-****8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人:姚若尘
电话:0756-****701
电子邮件:****@126.com
****2026年度购电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更正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