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2026年度购电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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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购电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度购电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一)招标文件(公告)中“投标人的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0.3760元/千瓦时)且不能为零或者为负数(即0.0000元/千瓦时<报价≤0.3760元/千瓦时),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的表述更正为“投标人的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0.3760元/千瓦时)且不能低于最低限价(0.3720元/千瓦时),即0.3720元/千瓦时≤报价≤0.3760元/千瓦时,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三、项目要求-(一)售电报价模式”的第③点内容,即删除:

③上浮电费部分

序号

项目

数值

1

电量

实际用电量

2

上浮电费单价

0.0000元/千瓦时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三、项目要求-(四)超额电费共担条款”原描述为:

采购人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出30%部分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低于20%部分的费用由采购人返还给投标人。

现更正为:

采购人平段电量结算价较结算月批发均价超过15%时,超过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平段电量结算价较结算月批发均价低于20%时,低于部分由中标人享有。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三、项目要求-(五)采购人采购电能量结算模式”原描述为:

固定价格模式占比90%(平段价格)+市场联动模式占比(10%)+浮动电费部分+市场风控条款(超额电费共担)。

现更正为:

固定价格模式占比90%(平段价格)+市场联动模式占比(10%)+市场风控条款(超额电费共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白蕉镇连桥路65号

联系人:/

电话:0756-****8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人:姚若尘

电话:0756-****701

电子邮件:****@126.com

****2026年度购电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更正稿).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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