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庆峰机电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风机、风扇配件异地扩建项目

审批
广东-肇庆-德庆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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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26MA5273LB84郭月英
郭月英**省**市**县
**市德****工业园廖超贤厂房(集聚地化工区A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800吨风机、风扇配件异地扩建项目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省**市**县 ****工业园廖超贤厂房(集聚地化工区A区)
经度:111.****708 纬度: 23.161948****环境局**分局
2025-04-08
肇环德建〔2025〕8号****
2025-08-041200
60****
****1226MA5273LB84******公司
914********0808614******公司
****1203MA5506CT0A2025-08-04
2025-08-052025-08-09
2025-10-222025-11-19
https://sihuanhuanbao.com/nd.jsp?fromColId=113 id=140#_np=113_83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选址位于**市德****工业园廖超贤厂房(集聚地化工区A区)(东经111度48分6.375秒,北纬23度9分43.013秒)。项目拟年产1800吨风机、风扇配件。项目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选址位于**市德****工业园廖超贤厂房(集聚地化工区A区)(东经111度48分6.375秒,北纬23度9分43.013秒)。项目拟年产1800吨风机、风扇配件。项目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及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已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及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作为生产场所,不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喷淋塔水循环使用,喷淋塔废液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电泳生产线废水、纯水机浓水和震动清洗废****处理站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回用,不外排;****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再****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三)电泳及固化废气和固化炉燃烧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有机废气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SO2和NOX达到《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厂内VOCs通过加强物料密封性和收集处理效率,VOCs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SO2、NOX和颗粒物通过加强通风,均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四)项目通过基础加固,加装隔震垫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项目应按要求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运输、储存、装卸及污染物处理等全过程,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①项目是租用已建厂房作为生产场所,不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期间的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②根据监测结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喷淋塔水循环使用,喷淋塔废液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电泳生产线废水、纯水机浓水和震动清****处理站(中和+絮凝沉淀+砂碳滤+RO膜)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③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电泳及固化废气和固化炉燃烧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有机废气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SO2和NOX可达到《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厂内VOCs通过加强物料密封性和收集处理效率,VOCs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SO2、NOX和颗粒物通过加强通风,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④根据监测结果,项目通过基础加固,加装隔震垫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⑤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废纯水制备材料均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固废仓贮存,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危废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瀚蓝(**)****公司(详见附件6)。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⑥项目已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各类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公司进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工程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落实。 4、《报告表》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各项生态环境安全措施落实。 6、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已落实。项目已按照《报告表》内容落实。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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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252 0.28 0 0 0.252 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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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87 0.2272 0 0 0.087 0.08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综合废水治理设施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 中和+絮凝沉淀+砂碳滤+RO膜过滤 达到回用标准
2 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三级化粪池 监测结果均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监测结果均达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基础加固,加装隔震垫 监测结果均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金属碎屑、废纯水制备材料均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固废仓贮存,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危废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瀚蓝(**)****公司(详见附件6)。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应按要求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运输、储存、装卸及污染物处理等全过程,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已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各类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公司进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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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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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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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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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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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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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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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