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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川教函〔2022〕709号)文件要求,****对新申请办理的资****学校进行了资料审查与实地勘察,现将符合办学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月20日。
问题反映受理电话:083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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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
附件:审批通过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培训类别 | 培训对象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负责人 |
| 1 | 资****学校有限公司 | **省**市**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73号1栋附260号 | 文化艺术类 | 中小学(舞蹈) | 唐禹函 | 唐禹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