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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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市农发【2025】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标段;

2.2项目编号:****

2.3招标范围:耕作田块修筑工程14707亩(治理侵蚀沟11.919km);衬砌明渠(沟)75.379公里,**渠系建筑物390座,其中农桥2座、方涵49座、圆管涵217座、水闸15座、盖板涵107座;新修机耕路81.571公里,其中硬化路面76.186公里,砂石路5.385公里。

(一)2025年**省**市金马镇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田块整治工程:耕作田块修筑工程2430亩;

2.灌溉和排水工程:衬砌明渠(沟)12.548km,**渠系建筑物83座,其中农桥1座、管涵63个、板涵19个;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24.338km,其中水泥路面20.141km,砂石路面机耕路4.197km。

(二)2025年**省**市金马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1.田块整治工程:耕作田块修筑工程2955亩;

2.灌溉和排水工程:衬砌明渠(沟)12.136km,**渠系建筑物59座,其中农桥1座、管涵19个、板涵38个、分水闸1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11.745km,其中水泥路面机耕路10.557km,砂石路面机耕路1.188km。

(三)2025年**省**市**镇3.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田块整治工程:耕作田块修筑工程8190亩;

2.灌溉和排水工程:衬砌明渠(沟)26.492km,渠系建筑物142座,其中管涵79座,方涵49座,水闸14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35.639km,均为水泥路面。

(四)2025年**省**市白旗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1.田块整治工程:耕作田块修筑工程1132亩;

2.灌溉和排水工程:衬砌明渠(沟)24.203km,渠系建筑物106座,其中圆管涵56座、盖板涵50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9.849km,均为水泥路面。

2.4建设地点:**镇、白旗镇、金马镇;

2.5计划工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6月30日,共187日历天;

2.6招标控制价:****18805.00元

2.7质量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省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5】2号文)、《**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系列规程》(吉农建发〔2025〕2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及国家、**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借用资质投标;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被列入省、市、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此次投标。对开标后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进行审查后发现有“黑名单”中企业投标,将予以否决。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通过CA锁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电子标服务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3)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文件。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大街3865号

联系人:边荣超

联系电话:137****07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江湾路2****广场3号楼9层127号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159****2990

****管理部门:****农业农村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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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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