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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7号楼家具家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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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5-11-19 |
| 一、招标条件 ****工作室7号楼家具家电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 1.1****工作室7号楼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家具、家电设备及耗材等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最高限价(总价含税):410452.95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含税)的按无效标处理。 3、产品交付周期: 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4、产品交付地点:中标人须将产品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不接受自提的交付方式。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如招标人另有规定的,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6、质保期:二年(免费质保)。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专项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时间);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至****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3****8593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缴纳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集团网站(http://www.****.com/) 说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中标结果等相关****集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A座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515-****88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3****8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