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正路同园里4—1号土地用途变更后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

审批
广西-梧州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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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印发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标 题: ****关于东正路同园里4—1号土地用途变更后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梧政函〔2025〕158号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9日
****关于东正路同园里4—1号土地用途变更后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
梧政函〔2025〕158号
2025-11-19 16:32

******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东正路同园里4—1号土地用途变更后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梧自然资报〔2025〕4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制定的《东正路同园里4—1号土地用途变更后协议出让方案》,请依法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批复之日起60个******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本批复自动失效。

附件:东正路同园里4—1号土地用途变更后协议出让方案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东正路同园里4—1号土地用途变更后

协议出让方案

******局 2025年1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制定东正路同园里4—1号土地用途变更后协议出让方案。

一、转让人:****粮食局。

二、受让人:蒙虹。

三、土地面积:112.15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由机关团体用地变更为商务金融用地。

五、出让年限:40****政府批复之日起)。

六、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471030元。

七、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方案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局****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土地使用******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依法缴纳税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同时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否则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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