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4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特种安全防护用品、军工织带生产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开发区尼龙新材料园尼龙小镇 A 区,租赁****公司现有闲置标准工业厂房。建设年产 15000 万米各类织带(汽车安全织带、航空安全带、军工应急织带)生产线,其中汽车安全织带和航空安全带生产线为联合生产装置,不同时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实验室等设施。生产工艺为汽车安全织带/航空安全带:织造-染色-整理-裁切-包装-出厂;军工应急织带:织造-前处理→染色-印花-整理-裁切-包装-出厂;项目主要原辅料为:原丝、染料、助剂等,项目使用染料不涉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4-2010)禁用染料,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淘汰染料;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园区现有500m3/d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 1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2.2 万元。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主要包括染整废水、间接蒸汽加热冷凝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废气处理装置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中水回用系统浓水及生活污水。 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级回用”原则进行废水收集处理及回用。间接加热蒸汽冷凝水直接回用于生产,染整废水、废气处理装置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中水回用系统排水进入尼龙小镇A****处理站(处理能力500m3/d,剩余处理能力319.83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絮凝沉淀-水解酸化-二级A/O-二沉-混凝沉淀-污泥浓缩,处理后废水部分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印花设备清洗、废气处理和车间地面清洗,剩余部分和软水制备系统排水混合后经生产废水排口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废水经尼龙小镇A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管网,外排废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思德河;外排废水同时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2015年修改单表2间****处理厂收水要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安全织带/航空安全带和军工应急织带生产过程产生的染色发色废气、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整理废气、烫干废气和军工应急织带生产过程产生的调浆废气、印花烘干废气、印花蒸化废气、整理废气、****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汽车安全织带/航空安全带和军工应急织带生产过程染色发色、整理、烫干和军工应急织带生产过程的调浆、印花烘干、印花蒸化、整理工段采取密闭设备、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与染色、定型工段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的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共同经水喷淋+高压静电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排气筒(DA001)外排;军工应急织带生产过程的制版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外排;****处理站废气在现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基础上增加碱喷淋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建议值和《**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纺织印染与服装制造”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林格曼黑度≤1、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储存、配料、输送废气和生产车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无组织废气。项目各类染料、助剂采取密闭箱装、袋装或桶装贮存,采取密闭配料间、输送并经负压收集后处理,生产过程染色发色、蒸化、印花烘干、整理均为密闭设备,仅保留布料进出口,顶部配有管道负压收集,调浆、制版室、危废暂存间采取微负压换气收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单元密闭加盖收集,经以上述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及管控措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控制及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各种泵类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区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绿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废丝、废包装箱、一般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废丝印网版、废菲林片、废感光胶、不合格品、软水制备过滤和渗透介质、中水回用系统过滤和渗透介质、废气处理装置收集废油、废金属滤网、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油废抹布、污水处理站格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化验和检测废物、生活垃圾等。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一座50m 2 )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15m 2 )。危险废物包括破损毒有害包装材料、废丝印网版、废菲林片、废感光胶、中水回用系统过滤和渗透介质、废气处理系统收集废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化验和监测废物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可回用的沾染有毒有害包装物在厂区内按照危废管理,定期交原厂家回用。一般固废废丝、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箱和一般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处理,格栅渣和污泥在厂区污泥贮存间暂存后定期送有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服务大厅2****环境局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392-****613 | 落款日期: | 2025年1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