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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在商务评审中投标人业绩评分中注“(2)经评审认可通过的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请问经评审认可通过的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图见附件)
答:此处调整为“经评审认可通过的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与**路**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90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34、****3831
2025年11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