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桐汭大厦14楼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 |
| 项目名称 | **片区CX-03-13-1、CX-03-13-2地块项目(誉景园)内外强电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商贸城K5-1幢办801-805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陆佰玖拾肆万捌仟叁佰捌拾柒元捌角捌分(****8387.88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王伟 |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134********03742、皖**B(2019)****64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云森 学府壹号小区10KV配电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云森 学府壹号小区10KV配电工程 | |
| 企业业绩:云森 学府壹号小区10KV配电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云森 学府壹号小区10KV配电工程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开发区水岸阳光城S5号楼01室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陆佰柒拾贰万肆仟肆佰玖拾伍元陆角陆分(****4495.66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周吉 |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134********01033、皖**B(2020)****34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经开区青春**、**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经开区青春**、**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 |
| 企业业绩:**经开区青春**、**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经开区青春**、**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市长庆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北角81号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柒佰壹拾捌万伍仟壹佰陆拾壹元整(****5161.00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赵参参 |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豫141********03069、豫**B(2024)****18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开发区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配电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开发区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配电工程 | |
| 企业业绩:****开发区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配电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开发区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配电工程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4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0563-****03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36****978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